2005年沙县区明晰了山林产权,实现了“山定权、树定根、人定心”。2016年,沙县区在群众实践中推出了“一评二押三兜底”机制,消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,拓宽金融活水源源不断地流向青山。为进一步扩大林业生产,沙县区深入探索林票“2.0”。为进一步解决林农所有的林权分散不利于生产的问题,沙县区将村集体与国有林场合作的森林资源资产,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制发林票,推动社会资金“上山入林”,并将林票开发范围从乡镇林场、村集体、村民小组延伸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、林业大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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