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木乡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,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,一般由3至5人组成,设主任1名(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)。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,独立行使监督权,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。委员会重点对村务决策及公开情况、村级财务及集体资产资源管理、村级工程项目建设、惠农政策落实及村干部效能作风等进行监督,并负责收集和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,确保村级事务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促进农村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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